恩平实验中学毕业证样本

2023-10-25 02:45 来源:未知 点击:
恩平實驗中學畢業證樣本、高中成績單、基本內容
 
恩平市實驗中學創辦於2005年9月,由旅澳商人吳藝新先生與恩平市教育局合資興辦,屬民辦公助性質學校。 學校位於恩平市溫泉路西側,前臨水碧漣清的錦江河,背依風景旖旎的鰲峰山,環境優美,空氣清新。校園占地面積92000平方米,分教學區、生活區、運動區三大塊。
 
學校教學區由教學大樓、功能樓和辦公樓組成壹個整體,共有標準教室60個,行政辦公室7個,教師辦公室10個,以及物理實驗室、化學實驗室、儀器室、電腦室、多媒體教室、舞蹈室、生物解剖室、心理輔導室、會議室、文印室、圖書室、電子閱覽室、音樂室、美術室、歷史展示室、課件制作室、學科研究室、校史室、檔案室、文學社等30多個教學輔助場室。生活區由三幢學生公寓,1幢飯堂組成。學生公寓均配備太陽能熱水供應系統,飯堂寬敞明亮,可容納 3000人就餐。運動區由8個籃球場、4個排球場、1個足球場、1個400米環形跑道和1個快樂體育園組成,場地設計合理,符合省壹級學校標準,滿足師生體育鍛煉之需。學校建築以“米黃”為主色調,給人壹種陽光、向上、明朗、活力之感。   學校辦學起點高,獨具優勢。師資雄厚:任職教師均經過市教育局嚴格考核,從全市中學教師中擇優選聘。專任教師學歷達標率100%,有壹批縣市級以上的名教師、學科帶頭人和優秀教師;生源優質:就讀我校的學生是由各鎮(辦事處)中心小學及市直學校根據德、智、體、美勞各方面發展情況擇優推薦的優秀學生;設備先進:學校配置先進的校園廣播網及校園互聯網,所有教室和實驗室均配備多媒體教學平臺,專任教師配備筆記本電腦;辦學模式優:學校采取全寄宿封閉管理的辦學模式,排除社會不良風氣對學生健康成長的幹擾,創設優良育人環境,培養學生自主、自立、自理的學習習慣與生活習慣,讓學生學會認識,學會做事,學會共同生活,學會生存與發展。   在上級部門和學校董事會的領導下,在全體師生的共同努力下,恩平市實驗中學堅持“培養可持續發展的學生,造就可持續勝任的教師,創辦可持續攀高的學校,實施可持續提升的教育”的辦學理念,日漸成為辦學特色鮮明、校風學風優良、科研氛圍濃郁、教育質量優質的品牌名校。   附:兩年來主要成績   1、2005-2006學年度七年級恩平市調研測試綜合成績全市第壹,各單科三率全市第壹;   2、2005-2006學年度八年級恩平市調研測試綜合成績全市第壹,各單科三率全市第壹;   3、2006年首屆畢業生參加中考373人入重點分數線,入圍率達87.3%,囊括恩平市總分全十名,綜合成績全市第壹,各單科三率全市第壹,總優秀率列江門市第三; 4、2006-2007學年度七年級恩平市調研測試綜合成績全市第壹,各單科三率全市第壹;   5、2006-2007學年度八年級恩平市調研測試綜合成績全市第壹,各單科三率全市第壹;   6、2007年參加中考461人入重點分數線,比去年遞增88人,綜合成績全市第壹,各單科三率全市第壹;   7、參加學科競賽獲得國家級獎63項   恩平市實驗中學辦學章程   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積極實施依法治校,培養學生具有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學校持續、穩定、和諧、健康發展,建設現代新型學校,為建設小康社會輸送更多高素質的人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恩平市實驗中學   學校地址:恩平市恩城溫泉路茶盤朗村東側   第三條 辦學性質:學校是壹所由澳門商人吳藝新與恩平市教育局共同投資興辦的民辦公助的寄宿制學校,學校利益及風險由澳門商人吳藝新和市教育局共同分享承擔。是壹所全日制的縣市級的重點初級中學,學制為三年。   第四條 辦學理念:培養可持續發展的學生,造就可持續勝任的教師,創辦可持續攀高的學校,實施可持續提升的教育。   第五條辦學目標:學校辦成具有現代教育思想精良的教師隊伍,先進的教學設施,優美的校園環境,鮮明的辦學特色,優良的校風、學風,濃郁科研氛圍,優質的教學質量的廣東省壹級學校,畢業生考入本市重點高中人數為90%以上,成為壹所集實驗性、示範性、高質量、有特色、現代化於壹體的重點中學。   第六條辦學宗旨: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使受教育者堅持學習科學文化與加強思想修養相統壹,堅持學習書本知識與投身社會實踐相統壹,堅持實現自身價值與立誌報效祖國相統壹,堅持樹立遠大理想與培養艱苦奮鬥精神相統壹,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使之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高素質現代人才。   第七條 學校以“真、善、美、樂、健”為校訓,以“篤行、愛生、善導、求索”為教風,以“尚德、遠誌、博學、創新”為學風。   第二章 管 理 體 制   第八條 學校由恩平市教育局直接管理,校董會全面負責的管理模式,學校內部設置校長、教導主任、政教主任、總務主任、級組長、班主任等幹部及教師,形成教育局→校董會→校長→主任→級組長→班主任壹條線的流程管理。   學校內設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共青團等機構,協助校長做好工作,設立工會,教代會、學生會等機構。協助學校黨支部做好工作。   第九條 校長是學校的法定管理者,受董事會的委托履行法人資格,對董事會負責。校長由上級主管教育部門考核推薦,由學校董事會聘任並依法對學校實施管理。解聘校長由董事會提出,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條 校長的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規定,遵循教育規律,提高育人質量。   (二)制定學校的發展規則和學年學期工作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三)規範學校管理,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行政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教代會或全體教職工報告學校工作。自覺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四)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和管理,切實提高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和利用現代化教學設備的能力。   (五)積極創造條件,改善學校辦學條件,推進學校建設,促進學校發展。   (六)關心教職工工作、學習、生活,努力提高教職工福利待遇。   (七)勤政廉潔,以身作則、率先垂範、為人師表、帶頭實幹,努力提高辦學效益。   (八)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工作,並接受董事會的委托,履行其他的行政事務。   第十壹條 學校校長權力:   (壹)決策權: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問題有決策權。   (二)人事權:以學校工作的需要和實際出發,按有關的程序聘用幹部、教職工,安排、調整幹部和教職工的工作。   (三)獎懲權:校長對在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中成績優秀的幹部教職工實行獎勵;對在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或在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的幹部、教職工按分管權限進行處罰,或向主管部門提出處罰的意見。   (四)行政權:在服從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壹規劃和董事會的意圖為前提下,決定學校內部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管理和使用學校的行政經費。   第十二條 學校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證監督作用,除完成上級黨組織交給各項任務外,在學校的任務主要包括:   (壹)在學校教職工中建立黨組織統壹領導的黨、政、團齊抓共管的思想工作體制,協調、核查、督促各部門工作計劃的落實。   (二)對學校發展規劃,學期工作計劃,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問題認真討論研究,參與決策。   (三)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及學校的管理工作實行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設副校長2名,副校長受校長委托管理學校行政等某方面的工作。   學校設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各處設主任、副主任各壹人,教導主任是校長領導教學工作的主要助手,是校長和主管教學副校長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教學工作的行政負責人員。政教主任是校長領導德育工作的主要行政負責人員。總務主任是校長領導總務工作、勤工儉學及校辦企業的主要助手,是校長領導下管理總務工作、後勤工作的行政負責人員。   第三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四條按照中學德育大綱的要求,加強學生德育教育。通過學科教學、班團隊活動,主題班會教育活動和社會實踐等形式向學生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教育,進行理想、道德、紀律、民主、法制和安全教育,進行中華民族優良傳統美德教育,提高學生的政治素質,爭創省級德育工作先進學校。   第十五條 學校建立以黨支部、校長室、工會、團委、級長及班主任代表組成德育領導小組。政教處是學校德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第十六條 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配合,建立家長學校,構建學校、家庭、社會為壹體的德育工作網絡,發揮社區教育作用,增強教育合力。   第十七條 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高班主任工作責任感和業務水平。   第十八條 以教會學生學會認識,學會做事,學會共同生活,學會生存和發展為宗旨,認真貫徹《中學生守則》、《中小學日常行為規範》,將規範內化為學生自覺行為。   第十九條 嚴格按照課程計劃,開齊、上足、教好各門課程。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實施新課程標準,實施素質教育,開展教育科研和教學科研,推進課堂教學改革,更新教育觀念,改進教學方法,運用先進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條 學校教學面向全體、因材施教分層教學、個別輔導,使學生得以全面發展,學有所長。在思想覺悟、道德情操、知識視野、興趣特長、心理生理等方面達到高水準。   第二十壹條學校加強對教學工作的管理和領導。建立由分管副校長、教導處、教研組、備課組、科任教師組成的垂直管理體制。按學科建立教研組,設教研組長壹名,領導、組織教師集體研究,定期開展教學研究活動,分析探索教學新路子,通過實踐教學與反復研究,確立教研專題,並向省、國家申報立項,同時也接受市、省、國家級科研課題。教導處要認真制定的教學計劃,完成學校各項教學任務。建立備課組建設制度,設備課組長1名,組織本組教師集體備課和教學研究活動,提高教學質量。認真落實學校“培養青年教師工程”,安排專人指導新教師,使新教師盡快掌握駕馭教學的能力。   第二十二條 學校加強教學科研工作,增強“科研興校”意識,教研工作由教導處具體負責。學校鼓勵教師從事科研工作,並對傑出貢獻的教師予以獎勵。   第二十三條 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維護作息時間表、課程表的嚴肅性,任何班級和個人不得擅自停課和調課,需報教導處批準。   第二十四條 學校加強對教師常規教學檢查的力度,建立學校行政隨堂聽課制度,把檢查情況歸入教師檔案,作為教師考核的依據之壹。   第二十五條 由市教育局教研室直接指導,增大師資培訓力度。作為壹所示範性學校,教師應接受業務考核和能力測試。   第二十六條 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每學期只作壹次的期末檢查測試和相關的學科畢業、結業考試。七年級面向全市招生,由各鎮(辦事處)、市直學校按教育局分配名額推薦優秀生。   第二十七條 嚴格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課程標準,教材、學習資料的征訂由學校統壹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征訂,不允許任何人向學生推銷學習用品和學習資料。   第二十八條 規範學生在校活動總量,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開展形式多樣的第二課堂活動,激發學生興趣,發展個性特長,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第二十九條 教導處要對各功能場室加強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施、儀器設備、文體器材、圖書音像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閑置和浪費。   第三十條 加強檔案資料建設,建成達到省級標準的檔案室。   第四章 總務後勤管理   第三十壹條 總務後勤工作必須堅持為教育教學服務,為教學科研服務,為師生服務的原則,堅持教育性的原則和講求實效性的原則。強化服務意識,主動、熱情、優質、高效地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第三十二條 學校根據需要,自聘臨時工,因崗設位,提高效率。   第三十三條 後勤從業人員必須要堅守崗位,履行職責,規範工作流程,公開服務內容,接受師生評議。   第三十四條 提高衛生意識,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嚴肅恪守《實驗中學衛生管理制度》和《實驗中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 執行收費政策,規範收費行為,堅持公示制度,按照市教育局、物價局規定的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規範票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集好管好用好各項教育經費。   第三十六條 遵守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建立財務預算方案和審核制度,保證資金正常運作(關於教育經費的收支和管理由董事會另行制訂具體方案)。   第三十七條 加強校舍、校產、物業管理,設立校產登記制度,嚴防公物流失。   第三十八條 加快學校發展的步伐,有計劃地、有步驟地、合理地進行建設和維護,為創辦省級示範性初中奠定基礎。   第五章 民主監督管理   第三十九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依靠教職工民主管理學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   教代會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行使以下職權:   (壹)審議校長工作報告、發展規劃、教學改革方案、學校工作計劃、財務預決算、重大基建項目、教職工隊伍建設、重要規章制度以及學校教育教學管理中的其他重大問題,並根據需要作出相應的決議。   (二)討論教職工的獎懲辦法和集體福利實施方案,作出相應的決議。   (三)選舉產生工會主席及工會委員。   (四)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五)參與評議、考核學校領導。   第四十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三年,每年召開壹次全體代表大會。   第四十壹條 學校定期召開教育教學和學校內部管理的研討會和座談會,廣泛聽取教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二條 學校自覺接受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和董事會的督促、檢查、審計和監督。根據要求,積極推行校務公開,接受社會、家長和教職工的輿論監督,聽取各方面意見,自覺規範管理行為。   第六章 教職工管理   第四十三條 教師、職工(含臨時工)遵守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和各項規章制度等,自覺維護學校的榮譽和利益。學校必須依法維護、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四條 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力量,學校必須尊重教師、尊重知識、尊重人才。教職工必須樹立主人翁的意識,在工作中牢固樹立育人意識,內強素質,外塑形象,自覺維護學校的良好形象。   第四十五條 教師應敬業愛崗,勇於探索,精通業務,崇尚科學,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第四十六條 教師享有《教師法》規定的權利,必須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任何人不得侵犯教師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七條 公辦教師由市教育局統壹管理、調配,工資由財政發放;代課教師及特殊教師由學校負責支付工資。   第四十八條 新聘任的教師,由市教育局統壹組織,面向全市招聘,致力聘任優秀教師任教,保證學校擁有壹流的師資隊伍。經市教育局和董事會同意,按實際需要向外聘任高素質的教師和外籍教師。   第四十九條 鼓勵教師參加提高學歷層次培訓和各種業務培訓。   第五十條 建立教師業務檔案和評價體系。依照教師政治思想、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實績進行客觀、公平、公開、準確地考核和評優。   第七章 學生管理   第五十壹條 凡按照有關規定的正常手續被本校錄取或從其他學校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的學籍。   第五十二條 學生享有以下權利:   (壹)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   (二)參與學校組織及安排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   (三)在學習成績和操行評語等第上獲公正評價。   (四)在學校生活可享受平等的待遇。   (五)對教師的批評不服時可向校長申訴。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   第五十三條 學生必須履行以下的義務:   (壹)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二)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言行文明,誠信知禮,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行為習慣。   (三)勤備學習,刻苦鉆研,勇於拼搏,敢於創新,立誌成才。   (四)自愛、自信、自律、自理、自重、自強。   (五)自覺維護學校的榮譽,用實際行動為學校的形象添光彩。   (六)學校對取得優秀成績和為學校贏得榮譽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學習和生活上有困難的學生給予適當的幫助和資助。   (七)學校對在校學生的安全負有監管責任,發生傷害事故,按《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並報恩平市教育局和學校校董會審定。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的政策、文件相抵觸的,壹律以國家法律法規 和上級有關的政策、文件為準。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恩平市實驗中學校長室。   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校訓:真 善 美 樂 健   校風:尚德 誌遠 和諧 發展   教風:篤行 愛生 善導 求索   學風:博學 慎思 自主 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