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第三中学毕业证样本

2023-10-25 02:45 来源:未知 点击:
濮陽第三中學畢業證樣本、高中成績單、基本內容
 
濮陽市華龍區第三中學章程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積極推進教育現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加速學校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實現同建和諧校園,共鑄濮陽名校的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隸屬於華龍區教文體委,是壹所義務教育階段普通教育的公立全日制初級中學,是事業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辦學規模為初中三個年級。
 
第三條、學風:文明、守紀、刻苦、勤奮。教風:嚴謹、求實、團結、奮進。領導作風:勤政、廉潔、創新、圖強。校訓是:厚德、博學、慎思、篤行。
 
第四條、辦學理念:以人為本、和諧發展、與時俱進、超越自我。奮鬥目標:同建和諧校園,共鑄濮陽名校
 
第五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黨支部保證監督、教代會民主管理三位壹體的管理體制。
 
第二章、組織管理制度
 
第六條、學校按編制設置校長、書記、副校長,下設辦公室、教務處、教研室、政教處、總務處,並按有關規定在校內建立工會、婦委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團組織。
 
第七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崗位責任制、全員聘任制、考核獎懲制。
 
第八條、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法人代表,由華龍區教文體委任命,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主持學校的教育、教學與管理工作。校長有下列職權:
 
(壹)、重大事務決策權。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的重大行政事務有最後的決定權。
 
(二)、人事任免決定權。校長有權向教文體委建議任免副校長;有權按規定程序聘任中層幹部;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聘用。
 
(三)、財務基建審批權。學校財務在校長的領導下實行壹支筆審批。除重大基建項目須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外,有權決定壹般建設項目的列項與實施。
 
(四)、自主招生管理權。為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按市、區教育有關招生規定,在本施教區內實施招生。
 
第九條、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壹)、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和匯報工作。
 
(三)、嚴格執行教育教學法規文件,保證教育計劃和教學大綱(課程標準)的執行。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重視教職工代表大會在學校管理中起的重要作用,自覺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