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样本

2023-10-25 02:45 来源:未知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和苏教发〔2003〕129号关于《江苏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年制)设置办法》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主校区位于南京市光华路125号,另有双桥门和建康路两个分校区。学校隶属于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是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本校经登记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  学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工作全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
 
 
 
第二章     办学宗旨
 
第四条   办学方针: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方针,以改革促发展,发展创特色,把学生的就业发展、社会和行业、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
 
第五条 办学宗旨:学校以“提高综合素质,发展职业能力,培养技术技能,服务社会发展”为本,构建人才培养的立交桥,实施以新的职业岗位、综合能力为基础的现代职业教育模式;学校紧贴地方经济发展的脉络,根据相关行业要求和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必备的文化知识、过硬的专业技能、良好的行为习惯、较高的职业素养四位一体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积极主动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第六条  办学目标: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办学质量,全面建成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有特色的,在办学质量、社会贡献度、社会满意度等方面处于领先水平的江苏一流、全国职教名校。
 
第七条  办学模式:坚持“四个结合”的理念。即坚持学校教育与企业实践相结合;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坚持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结合;坚持中国职业教育与国外职业教育相结合。
 
第八条  学校根据历史传承和人才培养目标,确立了以“理想、信念、责任、意志”为核心价值观的“山”文化精神,确定了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和校训。
 
        校风:勤奋、文明、求实、创新。
 
        教风:敬业、爱生、严谨、务实。
 
        学风:勤学、苦练、守纪、向上。
 
        校训:厚德、笃行、精技、致业
 
第三章     教育形式和办学规模
 
第九条  学校为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以三年制中职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非学历教育。
 
第十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组织开展多层次、多规格、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以及短期培训,实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协调发展。 
 
第十一条   学校办学规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4000人左右。